吉林省中医药学校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2004.10.19

为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国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及高等学校培养目标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一)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和提高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前提,通过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体素质、实践创新及社会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综合测评鼓励学生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发展个性与特长;

(三)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奖及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指标体系

综合测评分为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两个方面。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第二课堂中形成的德、智、体等方面的素质;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一)基础性素质测评

基础性素质主要按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三个一级指标进行测评。

1.思想品德测评

思想品德测评采取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记实分为60分,评议分为40分。

“思想品德”分=记实成绩+评议成绩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中反映品质特征的关键行为进行记录,并据此得出记实分值。需记实的关键行为有:

学校提倡、鼓励学生做到的行为;

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必须做到的行为;

学校反对并予以纪律处分的行为;

学生在宿舍的表现分。

2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集体观念遵章守纪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测评量表及标准见附件一、二)。评议成绩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辅导员参加)进行。其计算公式为:

评议成绩=(测评小组评议分数之和-1个最高分之和-1个最低分之和)÷(测评小组人数-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思想品德0分:

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受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本学年内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待处分者;本学年内受到校、院部两次以上通报批评者。

2.学业成绩测评

主要指学生在一学年内所修读课程的总体成绩情况(由教务处提供,其中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权重系数×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学年学分制学生学业成绩测评的主要依据是学年平均学分绩点。

其计算方法为:“学业成绩”分=(学年平均学分绩点+5×10

完全学分制学生学业成绩测评的主要依据是学年总学分和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其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分=学年获学分总数×1+学年平均学分绩点×10

3.身心素质测评

身心素质测评由记实评议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记实的主要内容是体育锻炼状况,其分值为70分;评议(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进行,辅导员参加)的主要内容为生活习惯状况、人际和谐状况以及心理调适能力等,其分值为30(测评表见附件一)

“身心素质”分=记实分+评议分

基础性素质成绩=思想品德成绩×20%+学习成绩×70%+身心素质成绩×10

(二)发展性素质评价

以学生实际获得的荣誉称号、奖励及成果鉴定证书等为主要评价指标。

1.创新与创造能力

1)科技竞赛

以证书、奖状、奖章或有关文件为依据加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国家级

12

10

8

5

省级

10

8

6

3

校级

8

6

4

1

院级

3

2

1

--

说明:

参加同类各级评比活动,重复获奖可以累计加分(校级以上,不含校级);

集体获奖,每位成员均按上表相应分值加分;

评奖不分等级时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记,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名以后按三等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基础上加13分(校级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2)科研成果

学生或以学生为主的科研成果或科技产品,如参赛获奖,按上表加分(不重复计分);未参赛但已通过鉴定者加3-5分;未通过鉴定者需经两名以上专家、教授推荐,经学校科技处审定后可适当加1-3分。

3)发表论文

在国家级、省级正式出版物(指有正式刊号的出版物,下同)上发表学术性论文,或在国家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一般文章,可参照全国二等奖加分;在省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一般性文章可参照省级二等奖加分;在各种校级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文章(不包括活动消息),每篇加0.2分,此项加分最多为2分。

2.技术技能

以各种证书为依据加分。

1)外语等级考试加分值

英语等级考试:业

一般专业本科

体育特招专业

专科

外向专业、七年制

外语专业

级别

四级

六级

四级

六级

四级

六级

通过

优秀

二年级

3

4

5

10

4

5

6

10

2

3

4

8

三年级

2

3

4

8

3

4

5

8

1

2

3

7

四年级

1

2

3

6

2

3

4

6

 

1

2

6

日语等级考试:通过二级、四级考试可分别参照英语四级、六级标准加分。

2)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统一考试)加分值

级别

年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合格

优秀

合格

优秀

合格

优秀

合格

优秀

一年级

2

3

4

5

6

7

8

10

二年级

1.5

2.5

3.5

4.5

5.5

6.5

7.5

10

三年级

1

2

3

4

5

6

7

10

四年级

0.5

1.5

2.5

3.5

4.5

5.5

6.5

10

说明:各级考试成绩及格、良好均按合格计。

3)普通话等级考试加分值

等级

年级

一级

二级

甲等

乙等

甲等

乙等

二年级

5

3

2

1.5

三年级

5

2.5

1.5

1

四年级

5

2

1

0.5

说明:外语、计算机、普通话考试如果一学年参加两次考试,按等级高的一次成绩加分;

次年参加外语、计算机、普通话考试,级别高于上年,可以按照规定加分;低于上年级别不再加分。

3.活动及特长

以证书、奖状、奖章或有关文件为依据加分。

1)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加分值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国家级

10

8

6

2

省级

8

5

3

1

校级

5

3

1

0.5

院级

2

1

0.5

 

2)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加分值

名次

破记录

国家级

8

6

5

4

4

3

3

2

2

省级

6

4

3

3

2

2

1

1

1

校级

4

3

2

2

1

1

1